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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2章 恳求他依靠自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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莫斯臣当然愿意看到江颂时独立的样子,他为人出气的样子很仗义,他跳舞的时候风华绝佳,但他有时存了偏心又希望江颂时可以多依靠他一点,或者可以对他理直气壮一点,把他当做自己的人,哪怕是利用他。

江颂时摇摇头,眼睫扑闪,“……不是,我这个不是意思,我还你可以别的。”

莫斯臣眼神复杂,连话都说不明白了,看来晕的不轻。

“你要什么可以直接告诉我,任何时候。”莫斯臣揉了揉他的头发说,着重强调某些字词。

江颂时扬起下巴,抬眼看他,“……可以什么吗都?”他的脸颊绯红,像是顶着两个红色的小灯笼。

莫斯臣很快解码了他的话,“什么都可以,任何时候。”他认真地重复,“不用请求,不用道谢,我希望你能把我当成你的人,信赖我。”

江颂时眨了眨眼,两条腿晃荡着,一只脚上的拖鞋脱落,掉在地板上,发出铛的声响。

江颂时努力思考莫斯臣的话,听明白了一些。

自己人,信赖……

他歪着脑袋,“……交易吗这是?”

莫斯臣摇头,“算是我单方面的恳求,哪怕你现在还不够信赖我,我也会在后面用实际行动向你证明。”

江颂时摇了摇头,手按在他的肩膀上,直视着他的眼睛,“晕脑袋,你亲我现在。”

没有躲闪,也没有歉疚。

莫斯臣对此很满意,江颂时在他面前永远不需要低头。

“好的……”

公主殿下——

莫斯臣悄声在心里说,虽然他没有进到那个游戏,但这不妨碍江颂时是一辈子的公主,而他愿意做他永生永世的骑士,忠诚于他,为他献出一片赤忱之心。

莫斯臣捧着江颂时的后脑勺偏头吻了上去,江颂时怔愣了一下睁大眼睛,莫斯臣的吻很有技巧,先是在唇珠上吮吻一下,而后含住他的上唇,下唇,包裹住他的整个唇瓣。让他的身子被吻得一整个绵软之后,撬开他的唇缝,勾住他的舌尖,能抵到他的喉咙眼又颇有分寸地控制在让他舒服的范围内。

江颂时伸出手抱住莫斯臣的脖子,整个人挂在莫斯臣身上,这让莫斯臣受宠若惊,他托着江颂时,抚摸着他的后背,温声说:“你可以放松。”

江颂时松了手,全身的力道都放在了莫斯臣的一只手上。

莫斯臣往上抬了抬,把他抬高了,江颂时朦胧的双眼瞅着他,意识迷离地在他唇上亲了一口,像小鸡啄米一样,很快地离开。

莫斯臣按着他的后背让他靠近了,含住他发红的耳尖,舌尖绕着圈舔.舐着他薄软的耳垂。(只是耳朵,没有代指)

江颂时的脑袋偏向他,纤白天鹅颈被他的鬓发蹭的痒痒的,江颂时忍不住皱了皱鼻子。

莫斯臣掰过他的头,在他的眉心上亲了亲,又吻上他鼻梁上的那颗浅色的痣。

江颂时的肚子咕噜噜地叫了一声。

莫斯臣松开他,看着江颂时捂着自己的肚子,面色逐渐恢复白皙,看来潮热退散了,他柔声说,“很饿了吗?”

江颂时点了点头,“饿……了。”

莫斯臣把他放了下来,“我叫人拿点吃的给你先垫垫肚子。”

“嗯嗯。”

江颂时看着他打开门,莫斯臣丝毫没有要提起刚刚亲亲的事,好像一切都很正常。江颂时索性也就不再去想。以后有莫斯臣在的话,就不用担心症状发作了。

莫斯臣说他什么都愿意做。

两人刚出去,外面四个就进来了。

几人手里都拎着一大袋零食,此外温言手中还有一双英伦风的棕色小皮鞋。

江颂时跟在莫斯臣身后,探出个脑袋看他们。

吃的……!

几人的表情都很不对劲,一个赛一个脸红。

这画面莫名地像爹爹带崽子怎么回事?

起初是看到江颂时的刘海被小兔子发夹夹到脑上,露出饱满圆润的额头,明净的姣丽的眉眼清晰地露出来,两耳边的银白短发垂至脖子。

——鼻子发热,是要流鼻血的前兆。

身上穿着的卡其色针织背心也很适合他,虽然几人都觉得江颂时穿什么都好看。

谢鹤洲看上了这套衣服,决定在公寓里订购一系列这类衣服,各种款式颜色来一套。

温言倒是没矜傲自己眼光好,只是感慨道,果然脸好看穿什么都顶美啊。

商夜洺和程煜祈直勾勾地盯着江颂时,不知是脸显小,还是衣服显小,又许是刘海撩上去后,整个人的冷淡气质都削弱了,俏皮感一上来,搭配上本身自带的圆眼,活像是个邻家小孩。

让人起了想用一颗棒棒糖把他拐走的心思,趁小孩吃糖的时候,抱住他,咬一口他软软的脸颊肉,能甜上一整天。

除了唯一的美中不足的一点是——他的嘴唇被吻过,耳朵也是。江颂时的皮肤本就容易留痕,这一吻,痕迹清清楚楚地暴露出来,叫其他几人羡慕地发疯,恶狠狠地盯着莫斯臣。

果然不能让任何人和江颂时单独待在一块。

“疯狗没有饭吃吗?就知道咬主人,有良心吗?”商夜洺讥讽道。

“这种狗不要也罢。”程煜祈难得附和道。

“狗咬主人,该打。”谢鹤洲沉着眸子,阴森森地凝视着莫斯臣。

莫斯臣不予理会,只低声一句“哦。”

江颂时哪里顾及他们脑子里的弯弯绕绕。

温言惯于察言观色,暗骂了身边几人一句,蠢货。

他招呼着江颂时到沙发上坐下,撕开一包乳酸菌小面包的包装袋,递给江颂时。

笑眯眯说:“先吃点吧,别饿坏了。”

江颂时接过面包,咬了一口,幸福地眯起了眼睛。

温言忍不住摸了摸他脑袋上的小兔子。

江颂时现在高兴,没有推开他。

算他给了自己吃的。

莫斯臣看他吃这么开心,心里又是心酸又是歉疚的。都把人饿成这样了,他应该先叫人送吃的过来的,这点欠缺考虑了。

谢鹤洲撕开了一包海苔味薯片递过来。

江颂时拿了一块,咬在嘴里,海苔味的很好吃,薯片脆脆的。

程煜祈拧开一瓶椰子汁,“太干了,喝点饮料。”

江颂时接了过去,喝了一口,朝程煜祈竖起大拇指,“这个哪里买的,我喜欢。”他又喝了一口。

程煜祈喜笑颜开,“哥哥喜欢,我天天送给你喝。”

商夜洺自然不甘示弱,“吃这个呢?”

“什么?”江颂时瞅了瞅。

“芒果椰子饼干,我记得你喜欢芒果味的东西。”商夜洺说。

不像其他人,商夜洺直接喂给江颂时吃。

江颂时听到是芒果味的,欣欣然张开嘴咬住了饼干,眼睛亮亮的。

商夜洺心脏噗通噗通跳动,看见江颂时笑起来的样子,比什么都高兴。只要能让江颂时幸福,他做什么都愿意。

于是后面就是几人争着撕开零食包装袋向江颂时献宝。

温言:“……”学人精。

江颂时捧着海苔味薯片,对他们献上来的零食摆了摆手,“不要了,我吃这一包,等会还要吃饭。”

谢鹤洲挑了挑眉。只吃他的,这证明什么,他在江颂时心里更重要。

其他几人这才作罢。

莫斯臣默默拿纸擦了擦江颂时嘴边的椰子汁和饼干碎屑。

五个人跟保姆一样杵在江颂时面前,温言在江颂时前面蹲下了,抬起头说,“你继续吃,我帮你穿鞋。”

江颂时点了点头。

程煜祈抢走另一只,“我也来。”

温言:“……”怎么哪里都有你。

两人一人一边捧起江颂时的脚。江颂时的脚也十分地白皙,放在两人的手心被衬托地更是白,但不是病态的苍白,透着健康的红润,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要吻上去。

白色的袜子从他的脚尖穿过脚掌往上遮住凸起的脚踝,卡在一小截纤细的小腿处,连小腿处的皮肤都十分的白净,只有极其稀少的浅色绒毛。

被摸的痒了,江颂时蜷缩脚趾晃了晃,脚尖隔着白色的短袜踢在两人的膝盖上。

两人手指抖了抖,差点没拿稳鞋子。棕色的英伦小皮鞋穿在他的一双小脚上,搭配着白色的短袜也是格外地适合,像是一脚踩在秋天的枫叶林里,整个世界都清新明媚起来,能听到枫叶稀稀疏疏的声音。

在两人沉浸式给江颂时穿鞋时,商夜洺偏要这时候凑上前给江颂时整领带。

其实明眼人都能看出来,领带没啥好整的,已经够规整了,但商夜洺硬是一直整理到两人给江颂时穿好鞋子。

江颂时无奈地看他一眼,“要那么久吗?”

商夜洺:“我手笨。”

谢鹤洲:“手笨的人就不要硬干自己不擅长的事好吗?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废物吗?”

商夜洺:“……”

谢鹤洲推开他,“他弄不好,我帮你理一下。”

商夜洺:“……”

江颂时看着谢鹤洲又凑上前来揪着他的领带像模像样地移了移。

实则两人弄来弄去,什么也没弄。

江颂时记起自己头上别着的小兔子发夹,刚要伸出手去摘下来。

这时候,程煜祈拉住他的手,“哥哥——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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